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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“抗疫”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3-12

关于推荐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

 

各会员单位:

2020年初,一场病疫袭来,全国上下在党中央和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,举全国之力,抗击疫情。医护人员、军人、警察、志愿者,还有坚守在家支持抗疫的所有人,都各尽所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,期间发生的事情,可歌可泣。我会会员单位和会员,各尽其力,以不同形式,为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做出了自己的贡献,学会经研究决定,对这次在抗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表彰名额和推荐范围

1、表彰名额:会员人数2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人,20人以上2人(会员人数每增加20人递增1人);

 2、推荐范围:会员单位所有参加抗疫工作的科技工作者(不限形式)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、爱党、爱国、拥护党和国家的现行大政方针,遵纪守法,品德优秀;

2、大疫面前,无惧无畏,科学防护,积极参与各类抗疫工作和复工、复产工作,事迹突出;

3、关心国家、集体和群众利益,集体观念强,群众基础好,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清正廉洁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
三、推荐表彰程序和要求

1、推荐表彰程序;

1)各会员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按分配名额民主推荐,推荐材料要如实反映被推荐人在此次“抗击新冠病毒”复工、复产、复学中的突出表现;

2)学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表彰初步名单,在学会公众号、网站和理事群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对象;

3)在宣布表彰决定学会公众号、网站新媒体宣传先进事迹。

4)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备案

2、工作要求

1)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规定推荐,违反者学会查实后取消推荐资格;

2)按时报送材料,确保工作进度。请于2020320日前将推荐表(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)和先进事迹材料(1000字以内)发送到学会邮箱:1564090879@qq.com

学会联系人:王志明

联系电话:18435300536


附件:先进个人推荐表

 附件.docx